← 控制台

🌏 东南亚企业税务比较中心

涵盖新加坡、泰国、马来西亚、越南、印度尼西亚、菲律宾  ·  更新时间:2026-08-31 00:00(北京时间)
数据来源:AI联网检索各国官方税务机构。仅供参考,请以官方发布为准。

📊 企业相关税率对比表
国家 企业所得税率 中小企业优惠 增值税/消费税 股息预扣税 利息预扣税 特许权预扣税 资本利得税 申报周期 主要税收优惠 中国税收协定
🇨🇳 中国大陆25%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实际税负为5%(2027年底前);其中不超过100万元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缴纳;100万至300万元部分减按50%计入,按20%税率缴纳13%
增值税
10%10%10%并入企业所得税统一征税按月或按季预缴,年度汇算清缴(次年5月31日前)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
🇭🇰 中国香港16.5%首200万港元利润按8.25%税率,其后利润按16.5%—%
—%—%—%一般免税(除非属交易性质或不动产处置)评税基期结束后一个月内提交报税表,通常为每年4月1日开始,截止日期依通知而定(一般为次年8月15日)利得税两级制:首200万港元利润按8.25%征税
🇸🇬 新加坡17%首10万新元应税收入豁免75%,次10万新元豁免50%(即实际有效税率约8.5%);符合条件的初创企业额外首10万新元100%豁免(共20万新元)9%
GST
—%15%10%免税(除房地产开发及交易性资产外)财年结束后11个月内提交电子报税表(YA次年11月30日前),季度预估税款(ECI)须在财年结束后的3个月内提交部分行业可享先锋企业优惠(Pioneer Status),有效税率低至0%–5%(需批准)
🇹🇭 泰国20%年营业额≤3000万泰铢且净利润≤300万泰铢的企业,适用15%税率(2024年起延长至2025年)7%
VAT
10%15%15%并入企业所得税计征按会计年度申报(次年3月31日前),季度预缴(每季度末后2个月内)BOI企业可享企业所得税免税期最长8年(制造业)或5年(服务业)
🇲🇾 马来西亚24%首60万马币应税收入按15%(2024年预算案延续),其余按24%—%
10%15%10%不动产资本利得税(RPGT)单独征收(税率0–30%,视持有年限及身份而定);其他资本利得一般不征税财年结束后7个月内提交电子报税表(Form C),预缴税款按月缴纳(每月15日前)投资税收减免(ITA):合格资本支出可获60%–100%减免,抵扣应税收入
🇻🇳 越南20%年应税收入≤200亿越南盾且员工≤200人的企业,适用15%优惠税率(2024–2025年)10%
VAT
5%5%5%并入企业所得税统一征税按月/季度预缴(次月15日前/季末后30日内),年度汇算清缴(次年3月31日前)鼓励类项目可享10%优惠税率及最长15年免税期(如高科技、环保、欠发达地区)
🇮🇩 印度尼西亚22%年营收≤500亿印尼盾企业,适用19%税率(2024年起);其中年营收≤48亿印尼盾且非上市公司,适用17%税率11%
PPn
20%20%20%并入企业所得税统一征税(不动产转让另征土地与建筑税)月度预缴(次月20日前),年度申报(次年3月31日前)税收假期(Tax Holiday):符合条件的大型战略投资可享最长20年企业所得税全免
🇵🇭 菲律宾25%年净收入≤500万比索且总资产≤1亿比索(不含土地)的企业,适用20%税率12%
VAT
15%15%15%不动产资本利得税(CGT)按6%或累计利得的5%–15%征收;其他资本利得并入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每季度结束后60日内),年度申报(次年4月15日前)PEZA注册企业可享5% special corporate income tax(SCIT)替代常规企业所得税(有效期最长10年)

预扣税率为支付给外国企业的标准税率,协定税率可能更低。数据以各国官方公告为准。

📋 各国企业税务要点
🇨🇳

中国大陆

官网 →

中国实行以所得税和流转税为主体的复合税制,由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税收征管以《税收征收管理法》为基本依据,国家税务总局统一指导,省、市、县三级税务机关分级执行。

📊 企业所得税

居民企业适用25%标准税率;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部分实际税负为5%(2027年底前延续);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征收;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机构场所的,或虽设但所得与之无实际联系的,就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按10%预提所得税(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等),有税收协定的可适用更低税率;关联方交易须符合独立交易原则,年度关联交易金额达一定门槛须准备同期资料。

🔄 预扣税制度

向境外支付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租金及劳务费等,境内支付方为扣缴义务人;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法定预提税率为10%,但依税收协定可降至0%-7%(如中德协定股息为5%/10%,中新加协定股息为0%);技术服务费是否构成常设机构需审慎判定;2024年起强化对外支付备案与税务备案表(《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电子化核验,未备案不得付汇。

🧾 增值税/消费税

增值税基本税率为13%(货物、加工修理修配)、9%(交通运输、建筑、不动产租赁、农产品等)、6%(现代服务、金融服务、生活服务、无形资产等);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2027年底前阶段性减按1%执行);消费税在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对15类特定消费品(如烟、酒、成品油、高档化妆品等)征收;一般纳税人按月/季申报,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全电发票全面推广,数电票(全电发票)已覆盖全国,取消纸质专票。

⚖️ 转让定价

遵循独立交易原则,要求关联交易符合《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6号);年度关联交易金额达以下任一标准须准备本地文档:有形资产转让超2亿元、金融资产转让超1亿元、无形资产转让或劳务费超4000万元;主体文档适用于集团合并收入超7.5亿欧元的企业;税务机关可开展转让定价调查、进行可比性分析,并有权实施特别纳税调整(含加收利息,利率为基准利率+5个百分点)。

🎁 税收优惠
  • 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资格有效期3年,需通过科技部门认定)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制造业企业120%,科技型中小企业120%,其他企业100%(2027年底前延续);2023年起允许企业提前在7月预缴时享受上半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西部大开发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需主营业务收入占比超70%,且符合《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
  • 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实质性运营+负面清单外)
  • 小微企业普惠性减免: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即实际税负5%),政策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 主要风险
  • 对外支付未履行税务备案或错误适用税收协定导致被追缴预提税及滞纳金
  • 关联交易定价缺乏充分可比性分析与同期资料支持,引发转让定价调整风险
  • 利用‘税收洼地’注册空壳公司转移利润,被税务机关认定为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而启动反避税调查
📅 近期变化

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税务稽查案件办理程序规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5号),强化电子取证、远程调账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2024年6月起试点‘税务合规激励机制’,对主动披露并补税的跨国企业减轻处罚;《关于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的意见》明确2025年底前全面实现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退税、证明开具‘全国通办’;2024年10月起,跨境电商出口企业适用‘免抵退’政策范围扩大至B2B平台直发模式。

📋 合规要点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截止日为次年5月31日;增值税/消费税一般纳税人按月/季申报,次月15日前完成;全电发票开票后须及时确认入账;重大涉税事项(如跨境支付、股权转让、注销)须履行事前备案或事后报告义务;未按期申报/缴税将处0.05%/日滞纳金,偷逃税款处0.5–5倍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中国香港

官网 →

香港实行地域来源原则征税,仅对源自香港的利润征税;税制简单透明,无增值税、资本利得税、股息税及遗产税。

📊 企业所得税

利得税标准税率为16.5%(法团);首200万港元应评税利润适用8.25%优惠税率(合资格企业),超出部分为16.5%;居民与非居民企业适用相同规则,均按香港来源利润征税;关联方交易须符合独立交易原则。

🔄 预扣税制度

香港一般不征收预扣税:向非居民支付股息免税;利息(非银行贷款除外)及特许权使用费须按16.5%预扣税(若属香港来源且未获豁免);纯境外服务费(如无香港常设机构、服务完全在境外提供)通常不构成香港来源收入,不征预扣税。

🧾 增值税/消费税

香港不征收增值税(VAT)或消费税(GST)。

⚖️ 转让定价

须遵循《税务条例》第50AAF条及IRD《转让定价指引》,采用OECD独立交易原则;关联交易需备有主文件、本地文档及国别报告(达门槛企业);自2023年4月起,跨国企业集团(合并营收≥68亿港元)须提交国别报告。

🎁 税收优惠
  • 合资格企业首200万港元利得税减半至8.25%(两级制利得税)
  • 船舶租赁及飞机租赁业务利得税宽减至8.25%
  • 研发开支可享300%税务扣减(首200万港元)及200%扣减(超出部分)
  • 合资格私募基金从符合资格交易获得的利润及收益豁免利得税
  • 创新科技企业可申请「科技券计划」及「再工业化资助计划」等财政补贴(非直接税务减免但具实质支持)
⚠️ 主要风险
  • 误判收入来源地(如通过香港签约/收款但服务完全在境外提供,仍可能被认定为香港来源)
  • 未备妥转让定价文档(尤其关联交易频繁的外企),面临调整补税及罚款风险
  • 将内地员工长期派驻香港工作却未申报香港薪俸税及利得税(构成常设机构风险)
📅 近期变化

2023年10月生效《2023年税务(修订)(附带权益税务宽减)条例》,为合资格私募基金附带权益提供利得税豁免;2024年4月起,所有纳税人在电子报税系统(eTAX)提交利得税报税表时须同步上传数字化财务报表;2024年7月1日实施CRS(共同申报准则)下自动交换涉税信息第二轮扩展,涵盖更多司法管辖区及加密资产服务商报告义务(依据《2023年税务(修订)(第2号)条例》)

📋 合规要点

利得税报税表于课税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发出,一般须在发出后1个月内递交(新成立公司首份报税表宽限至18个月);逾期递交罚款最高达10,000港元,另加每日125港元滞纳金;严重违规可处监禁3年及罚款3倍少缴税款。

🇸🇬

新加坡

官网 →

新加坡实行属地征税原则,仅对来源于新加坡的收入及在新加坡收到的境外收入征税。税制简洁透明,无资本利得税、无股息预扣税(居民企业间)、无外汇管制。

📊 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标准税率为17%;首10万新元应税利润享75%减免(实际税率4.25%),次20万新元享50%减免(实际税率8.5%);非居民企业就新加坡来源收入按17%缴税,无小型企业减免;关联方交易须符合独立交易原则。

🔄 预扣税制度

向非居民支付股息:不征预扣税(新加坡取消股息预扣税);利息:15%(税收协定可减免);特许权使用费:10%(协定可降至0–8%);技术服务费:若构成常设机构或属新加坡来源服务,按15%预扣(协定可减免);支付方负代扣代缴责任。

🧾 增值税/消费税

自2024年1月1日起,GST(商品与服务税,即增值税)标准税率由8%上调至9%;适用于在新加坡提供应税供应(货物/服务)且年应税营业额超100万新元的企业;需按季度申报缴纳,注册后满12个月可申请年度申报。

⚖️ 转让定价

须遵循OECD转让定价指南及IRAS《转让定价指南》(2023年更新);所有关联交易均需准备主文档、本地文档及国别报告(CBCR);2024年起强制要求电子化提交国别报告(通过IRAS e-Filing系统);同期资料须在会计年度结束后12个月内备妥。

🎁 税收优惠
  • 先锋企业优惠(Pioneer Tax Incentive, PTI):符合条件的先进制造业/数字经济等企业可获5–15年免税期(免税额最高100%应税利润)
  • 发展与扩展优惠(Development and Expansion Incentive, DEI):针对扩大本地运营、研发或区域总部功能的企业,享10–15年10%优惠税率
  • 全球贸易商计划(Global Trader Programme, GTP):大宗商品、供应链及贸易企业享5%或10%优惠税率,要求本地增值和就业承诺
  • 研发税收优惠(R&D Tax Incentive):合格研发支出享250%加计扣除(2024年起),额外100%现金补贴(上限500万新元/年)
  • 金融与基金管理优惠(Financial Sector Incentive, FSI):合格基金/家族办公室/资产管理公司享10%优惠税率或免税待遇
⚠️ 主要风险
  • 误判收入属地性质(如将境外服务收入错误认定为新加坡来源,导致GST或CIT双重风险)
  • 关联交易缺乏同期资料支持或定价不合理,引发转让定价调整及罚金(含利息)
  • 未及时注册GST(营业额超阈值后30日内未注册)或错误适用零税率/豁免条款,导致补税+罚款
📅 近期变化

2024年1月1日起GST税率升至9%;2024年4月起,所有年营业额≥2,000万新元企业须按IRAS要求实施电子发票(e-Invoicing);2024年7月IRAS发布《数字服务税务指南》明确跨境B2B数字服务GST征收规则;2025年1月1日起,新加坡将实施OECD支柱二全球最低税(15%),适用于集团合并营收≥7.5亿欧元企业(首年过渡期允许简化合规)

📋 合规要点

企业所得税申报截止日为会计年度结束后11个月零15天(如FY结束于3月31日,则申报截止为2月15日);GST季度申报截止为季度结束后1个月;逾期申报罚款:首月5%未缴税款+后续每月1%(最高50%);未按时提交转让定价文档罚款最高10,000新元;IRAS推行‘自我评估+风险导向稽查’模式。

🇹🇭

泰国

官网 →

泰国实行属人与属地相结合的税制,居民企业就全球所得纳税,非居民企业仅就泰国来源所得纳税。税务管理由泰国税务局(RD)统一执行,主要税种包括企业所得税(CIT)、增值税(VAT)和预扣税(WHT)。

📊 企业所得税

标准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年应税利润≤300万泰铢的中小企业适用分级税率(首30万泰铢免税,30–300万泰铢15%);居民企业指在泰国有实际管理控制或注册地在泰的企业;非居民企业仅就泰国来源所得按20%征税(部分协定可减免);关联方交易须符合独立交易原则并准备同期资料。

🔄 预扣税制度

股息:居民企业支付予非居民股东按10%预扣(税收协定可降至5%–7%);利息:2%(银行/金融机构)或15%(其他);特许权使用费:15%;技术服务费(含咨询、管理、营销等):15%;所有WHT须于次月7日前申报缴纳(RD表PND 54),付款方承担代扣代缴义务。

🧾 增值税/消费税

标准增值税税率为7%,零税率适用于出口服务及国际运输等,免税项目含基本医疗服务、教育、部分金融服务;应税营业额≥180万泰铢/年须登记为VAT纳税人;按月申报,次月15日前提交VAT 30表并缴税;电子发票(e-Invoice)自2024年7月1日起对年营业额≥5000万泰铢企业强制实施。

⚖️ 转让定价

强制要求符合OECD转让定价指南,关联交易须准备本地文档、主文档及国别报告(CBCR);年度关联交易额超2亿泰铢或单类交易超5000万泰铢须提交TP文档;2024年起RD启用AI风险评估系统重点筛查无形资产跨境支付与低税地交易。

🎁 税收优惠
  • BOI投资促进优惠:企业所得税免征期最长8年(视行业/地区而定),进口设备免关税,再投资退税最高50%;
  • 东部经济走廊(EEC)特别优惠:额外享受5年企业所得税减半(即10%),研发支出加计扣除200%;
  • 数字/科技企业优惠(依据《数字发展促进法》):符合条件的数字平台、AI、区块链企业可享5年CIT全免+员工培训费用150%加计扣除;
  • 泰国自由贸易区(FTZ)及保税区企业:进口原材料免征进口税及VAT,区内加工后出口免征CIT;
  • 绿色能源与ESG项目优惠(2024年新增):太阳能、氢能、碳捕集项目获BOI批准后享10年CIT减免+加速折旧(3年摊销)
⚠️ 主要风险
  • 未及时完成BOI条件履行(如本地雇员比例、研发投入)导致已享税收优惠被追回并加收利息;
  • 向低税辖区关联方支付特许权使用费或服务费缺乏商业实质及同期文档,引发WHT补征与转让定价调整;
  • 误将境内常设机构(PE)活动认定为非居民服务,漏缴CIT及WHT(如远程技术支持持续超180天即构成PE)
📅 近期变化

2024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电子发票(e-Invoice)分阶段强制制度(首阶段覆盖年营业额≥5000万泰铢企业);2024年10月1日生效《税收法典修正案》,明确加密货币挖矿与稳定币兑换收益纳入CIT应税所得,并引入数字服务税(DST)过渡条款(拟2025年Q2立法);RD于2024年11月发布新版《转让定价文档指引》(RD Notification No. 271),要求2024财年起所有跨国集团强制提交国别报告(CBCR)至泰国税务局。

📋 合规要点

CIT年报(PND 50)于会计年度结束后150日内提交,税款须同步缴清;VAT月报(PP30)次月15日前;WHT月报(PND 54)次月7日前;逾期申报按未缴税额1.5%/月加收滞纳金,最高20%;故意少报或未申报可能面临刑事起诉(《税收法典》第69条)。

🇲🇾

马来西亚

官网 →

马来西亚实行属地征税原则,仅对来源于马来西亚境内或在境内收到的收入征税。企业所得税由内陆税务局(IRBM/LHDN)统一征收,税收体系以直接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为主,间接税以服务税(SST)替代原GST,无全国性增值税。

📊 企业所得税

2024–2025课税年度:居民企业标准税率24%(年应税收入≤RM100万适用15%优惠税率);非居民企业就马来西亚境内来源收入按24%单一税率征税(部分协定可减免);关联方交易须符合独立交易原则,受转让定价规则约束。

🔄 预扣税制度

股息:居民公司支付股息不扣预提税(单层税制);利息:向非居民支付利息预提税15%(税收协定可降至7.5%–10%);特许权使用费:预提税10%(协定常降至6%–8%);技术服务费:预提税10%(若构成常设机构则按企业所得税征税)。

🧾 增值税/消费税

不征收增值税(VAT),现行制度为服务税(SST):标准税率为6%(部分服务如餐饮、电信、数字服务等适用),仅对注册纳税人提供的应税服务征收;年应税服务收入≥RM50万须强制注册;按月/季度申报(视营业额而定),次月28日前缴税。

⚖️ 转让定价

须遵循OECD指南及IRBM《2023年转让定价指南》;所有关联交易须准备本地文档(Local File)、主文档(Master File)及国别报告(CbCR,集团全球收入≥EUR7.5亿);2024年起强制电子化提交TP文档(e-TPF);未合规者最高罚款RM10万并加征30%附加税。

🎁 税收优惠
  • BOI投资激励:符合条件的制造业/服务业项目可获5–10年免税期(Pioneer Status)或资本津贴(Investment Tax Allowance, ITC)达100%。
  • MSC Malaysia认证企业:享受10年免企业所得税+雇员所得税豁免+进口设备免税。
  • 绿色科技与ESG项目:绿色科技认证企业享10年免税期及额外资本津贴30%。
  • 东马(沙巴/砂拉越)特区企业:额外10年免税期叠加联邦优惠,且首5年免州税。
  • 数字服务出口激励:2024年起,经MDEC认证的合格数字服务出口商可享15%优惠税率(低于标准24%)
⚠️ 主要风险
  • 误判常设机构(PE)存在:通过代理、固定场所或项目超183天运营可能触发马来西亚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
  • SST注册与分类错误:将应税数字服务误归类为免税服务,或未及时注册导致补税+罚款
  • 转让定价文档缺失或不充分:尤其在集团内费用分摊、无形资产许可、跨境服务安排中易被IRBM质疑并调整应税利润
📅 近期变化

2024年6月起实施《2024年服务税(修正)条例》,将所有B2B数字服务(含SaaS、云服务、在线广告)纳入SST征税范围;2025年1月1日起,所有年营业额≥RM100万的企业须强制使用IRBM e-Filing系统提交企业所得税及SST申报;IRBM已启动BEPS 2.0支柱二国内立法筹备,预计2025年底前出台最低税规则(15%)实施细则。

📋 合规要点

企业所得税申报截止日为课税年度结束后7个月(如2024财年于2025年6月30日前申报);SST月度申报于次月28日前完成;逾期申报罚金为欠税额10%(首月)+5%(第二月)+额外5%(第三月起);未缴税每日加收1%滞纳金(上限10%)。

🇻🇳

越南

官网 →

越南实行属地与属人相结合的复合税制,主要税种包括企业所得税(CIT)、增值税(VAT)、预扣税(WHT)及特别消费税(SCT)。税务征管由越南税务总局(GDT)统一负责,2024年起全面推行电子发票(e-invoicing)和数字化申报系统。

📊 企业所得税

标准税率为20%;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等可享10%优惠税率;经济特区新设企业前4年免征、后9年减半(10%);居民企业就全球所得纳税,非居民企业仅就越南境内所得纳税;关联交易须符合独立交易原则,年度关联申报(Form 05/CK-TNDN)为强制要求。

🔄 预扣税制度

股息:向非居民支付股息预扣税率为5%(税收协定可降至0–5%);利息:银行贷款利息为5%,其他贷款为10%;特许权使用费:10%;技术服务费:10%(若构成常设机构则适用CIT);所有对外支付须在付款前完成WHT申报(Form 07/TNCN或08/TNCN)并缴库。

🧾 增值税/消费税

标准税率为10%,部分基本商品和服务适用5%或0%税率(如出口、国际运输、教育医疗);应税范围涵盖在越销售货物、提供劳务及进口环节;按月/季度申报(一般纳税人按月),2024年7月起全面实施强制电子发票(e-invoice),纸质发票已废止;进项税抵扣需通过GDT电子平台验证。

⚖️ 转让定价

须遵循OECD转让定价指南及越南第20/2023/ND-CP号法令;强制准备本地文档(Local File)、主文档(Master File)及国别报告(CbCR,集团营收≥7.5亿欧元);关联交易同期资料须在纳税年度结束后15个月内提交;未合规将面临最低0.5倍基准罚款(基于调整利润)。

🎁 税收优惠
  • BOI项目:符合条件的鼓励类行业(如新能源、半导体、高端制造)可享‘4+9’优惠(4年免税+9年减半)及进口设备免征进口关税
  • 经济特区(如云屯、北云峰、富国岛):新设生产型企业前15年适用10% CIT优惠税率
  • 科技企业认证(由科技部颁发):CIT税率10%,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最高达200%
  • 绿色能源项目(风电、光伏):CIT减免15年,进口关键设备免征进口税及VAT
  • 数字平台与数据中心投资:获国家数字转型计划认定者,可享3年免税+7年减半
⚠️ 主要风险
  • 电子发票系统对接失败导致开票无效及VAT进项无法抵扣
  • 关联交易未准备同期资料或转让定价政策不合理,引发CIT纳税调整及高额罚款
  • 对外支付未履行WHT代扣代缴义务(尤其技术服务费被误判为非经营所得)
📅 近期变化

2024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2/2023/ND-CP号法令》:强化数字经济税收征管,明确境外平台向越南用户提供数字服务须注册并缴纳VAT;2024年7月1日起全面强制电子发票(Decree 123/2020/ND-CP修订版生效);2025年1月1日将启用新版CIT申报表(Form 03/TNDN)并整合BEPS 2.0支柱二信息采集模块。

📋 合规要点

CIT年度申报截止日为次年3月31日,预缴税款按季于4/7/10月30日前缴纳;VAT月度申报于次月20日前完成;电子发票须实时上传至GDT系统;逾期申报罚款为每日0.03%欠税额(上限15%),未缴税款加收每日0.05%滞纳金;严重违规可能触发税务稽查或暂停发票使用权。

🇮🇩

印度尼西亚

官网 →

印尼实行属人与属地相结合的税制,居民企业就全球所得纳税,非居民企业仅就印尼境内所得纳税。税务管理由印尼税务总局(DJP)统一执行,2024年起全面推行电子税务系统(e-Filing/e-Billing)及实时发票(e-Faktur v4.0)强制应用。

📊 企业所得税

2024–2025年企业所得税(PPh 25/29)标准税率为22%(2023年为22%,2022年为22%,未下调);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年营收≤500亿印尼盾)适用15%优惠税率(其中首48亿盾应税所得免税,剩余部分按15%计征);居民企业指在印尼注册或实际管理机构位于印尼的企业;非居民企业就印尼来源所得按20%预提税率(或税收协定优惠税率)缴纳最终税;关联方交易须符合独立交易原则,并提交本地文档(LD)及主文档(MD)(年集团收入≥1.1万亿盾需提交)。

🔄 预扣税制度

对外支付适用预扣税(PPh 26):股息—20%(税收协定下通常为10%或更低,如中-印尼协定为10%);利息—20%(协定下常为10–15%,中-印尼协定为10%);特许权使用费—20%(协定下多为10%,中-印尼协定为10%);技术服务费(含咨询、管理、工程等)—20%(无协定优惠,但若构成常设机构则转为PPh 25);所有支付须通过银行转账并申报e-Bupot,付款方为扣缴义务人。

🧾 增值税/消费税

增值税(PPN)标准税率为11%(2024年4月1日起由10%上调至11%,2025年维持不变);覆盖在印尼境内提供应税货物/服务、进口货物及某些数字服务(含境外平台向印尼消费者提供B2C数字服务,须注册并缴纳PPN);纳税人须每月申报(最迟次月20日),使用e-Faktur系统开具电子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营业额≤48亿印尼盾)可选择简易课税制度(PPN豁免,但不得抵扣进项税)。

⚖️ 转让定价

强制适用OECD转让定价指南;2024年起全面执行BEPS第13项行动计划:年关联交易额≥200亿印尼盾或集团总收入≥1.1万亿印尼盾的企业须准备本地文档(LD)、主文档(MD)及国别报告(CbCR);所有关联交易必须签订书面协议并留存至少7年;DJP有权进行转让定价调整并加收利息(年化18%)及罚款(最高税款的50%)。

🎁 税收优惠
  • BOI(投资协调委员会)批准的优先行业项目可享企业所得税减免(Tax Holiday):最长10年(依据投资额与就业创造情况,2024年新政要求最低投资≥1万亿印尼盾且雇佣≥100名印尼籍员工方可申请全额10年减免)
  • 经济特区(KEK)内企业享受10年所得税减免+进口关税豁免+简化许可流程
  • 科技创新型企业(经Kemenristek/BIN资助认证)可获研发支出加计扣除(最高200%)及额外5年所得税减免
  • 绿色能源与碳减排项目(如太阳能、地热、氢能)获加速折旧(3年摊销)及10年所得税减免(2024年第11号政府条例新增)
  • 出口导向型制造业企业(出口占比≥30%)可享进口原材料增值税(PPN)延期缴纳及退税加速通道
⚠️ 主要风险
  • 未及时注册e-Faktur或错误开具电子发票导致进项税抵扣无效及高额罚款(单张错误发票罚金可达500万印尼盾)
  • 误判常设机构(PE)存在——尤其通过印尼代理、项目现场或数字服务触达客户,引发补税+滞纳金+处罚
  • 转让定价文档缺失或不充分(如未准备LD/MD/CbCR)致DJP直接核定应税所得并加罚50%
📅 近期变化

2024年4月1日起增值税率由10%上调至11%(《2023年第7号税收法令》修订);2024年7月起强制所有纳税人启用e-Faktur v4.0(支持实时数据传输与AI异常检测);2024年第11号政府条例(2024年8月生效)新增绿色投资税收优惠,对CCUS、氢能及电池回收项目提供10年所得税减免+加速折旧;2025年1月1日起,所有年营收≥500亿印尼盾企业须按IFRS 18准则编制财务报表并用于税务申报(DJP通告No. P-12/PJ/2024已预告)

📋 合规要点

关键截止日: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SPT Tahunan PPh Badan)于次年4月30日前提交;月度预缴税(PPh 25)于次月15日前缴纳;增值税月度申报(SPT Masa PPN)于次月20日前完成;电子发票(e-Faktur)须实时开具并同步至DJP系统;逾期申报/缴税将被处以每月2%滞纳金(最高24个月)及行政罚款(最高10亿印尼盾);连续2年未合规可能触发税务稽查并取消税收优惠资格。

🇵🇭

菲律宾

官网 →

菲律宾实行属人兼属地税制,居民企业就全球所得征税,非居民企业仅就菲律宾境内所得征税。税务管理由菲律宾税务局(BIR)负责,2024年正持续推进数字化申报与稽查现代化。

📊 企业所得税

标准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适用于年应税收入超500万比索的公司);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税收入≤500万比索且资产≤1亿比索)适用20%优惠税率。居民企业指在菲注册或实际管理控制地在菲的企业;非居民企业无常设机构时,仅就菲源所得按25%或协定优惠税率征税;关联方交易须符合独立交易原则并准备同期资料。

🔄 预扣税制度

股息:向非居民股东支付股息预扣税率为15%(若受益所有人是缔约国居民且持股≥25%,可依税收协定降至10%或更低);利息:向非居民支付贷款利息预扣税率为15%(银行间拆借及主权债券利息免税);特许权使用费:预扣税率为15%(协定下可降至10%或7.5%);技术服务费(含咨询、管理、培训等):预扣税率为15%(若服务完全在境外提供且无菲常设机构,可申请豁免,需BIR事先裁定)。

🧾 增值税/消费税

标准增值税税率为12%,适用于在菲境内销售货物、提供应税服务及进口货物。免税项目包括基本食品、教育服务、医疗服务等;零税率适用于出口服务及特定出口货物。纳税人须每月25日前提交BIR Form 2550M(月度)及每季度25日前提交BIR Form 2550Q(季度),年度清算表(Form 2550A)于次年4月15日前提交。

⚖️ 转让定价

自2023年1月起全面执行BIR Revenue Regulations No. 06-2022,要求关联交易金额超3,000万比索/年企业准备本地文档;超1亿比索须提交主文档及国别报告(CBCR);必须采用可比非受控价格法(CUP)、再销售价格法(RPM)等OECD认可方法,并于纳税年度结束后120日内备妥同期资料,BIR有权进行转让定价调整并加收20%罚款及12%年利息。

🎁 税收优惠
  • BOI注册企业可享4–7年所得税免税期(ITP),期满后享受5%特殊企业所得税(GIT)替代所有地方税及多数国家税
  • PEZA经济特区企业享4年所得税免税+后续5年减半征收,且进口设备/原材料免征关税和VAT
  • CREATE法案新增‘先锋企业’认定:从事半导体、AI、绿色能源等优先领域者,可享7年ITP+5年GIT
  • 科技企业(如获DOST或DTI认证的R&D中心)可享研发费用150%加计扣除及额外10%投资抵扣
  • 出口导向型企业(出口额≥70%)可申请VAT零税率及进项税全额退税
⚠️ 主要风险
  • 未及时完成BOI/PEZA资质续期导致税收优惠自动终止,BIR不溯及补救
  • 将境外服务费(如集团管理费、品牌使用费)简单按固定比例分摊而缺乏功能风险分析及可比性支持,易引发转让定价调整
  • 误判常设机构(PE)存在——如长期派驻人员开展签约、库存管理或客户服务,可能触发非居民企业被认定为菲居民纳税人
📅 近期变化

2024年1月1日起,CREATE法案第二阶段生效:将‘特殊企业所得税’(GIT)适用门槛从原BOI/PEZA企业扩展至所有经认证的‘高潜力行业’企业(含数字平台、碳捕集技术);2024年7月BIR发布RR No. 12-2024,强制要求年营收超15亿比索企业自2025年起实施电子发票(e-Invoicing)系统;2025年1月起,菲律宾将正式实施OECD包容性框架下的全球最低税(15%),对适用支柱二规则的跨国企业集团启动补足税评估。

📋 合规要点

关键截止日:企业所得税年报(Form 1702-RT/1702-EX)于次年4月15日前;VAT月报(2550M)每月25日前;季度预缴税(1702Q)于每季度终了后60日内;年度财务报表须经BIR认可会计师审计并附于年报。未按时申报/缴税将被处以欠税额25%罚款+12%年利息;重复违规可能触发税务稽查及吊销税务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