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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南亚企业税务比较中心

涵盖新加坡、泰国、马来西亚、越南、印度尼西亚、菲律宾  ·  更新时间:2026-04-13 00:00(北京时间)
数据来源:AI联网检索各国官方税务机构。仅供参考,请以官方发布为准。

📊 企业相关税率对比表
国家 企业所得税率 中小企业优惠 增值税/消费税 股息预扣税 利息预扣税 特许权预扣税 资本利得税 申报周期 主要税收优惠 中国税收协定
🇨🇳 中国大陆25%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缴纳;对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缴纳(实际税负5%)13%
增值税
10%10%10%并入企业所得税统一征税按月或按季预缴,年度汇算清缴(次年5月31日前)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
🇭🇰 中国香港16.5%首200万港元利润适用8.25%优惠税率,其后利润16.5%—%
—%—%—%一般免税(除非属物业/股票交易惯常业务)利得税报税表于课税年度结束后约一个月内发出,递交截止日为发出后一个月(通常为4月)合资格企业研发开支可获300%扣税(首200万港元)及200%扣税(超出部分)
🇸🇬 新加坡17%首10万新元应税收入豁免75%,次10万新元豁免50%(实际首20万新元有效税率约4.25%)9%
GST
—%15%10%免税财年结束后11个月内提交电子申报(Form C-S/C),预估税款按季度缴纳先锋企业优惠(Pioneer Certificate)可享5–15年免税期或5–10%优惠税率
🇹🇭 泰国20%年营业额≤3000万泰铢且净利润≤300万泰铢的中小企业:首30万泰铢利润免税,其后按20%计税7%
VAT
10%15%15%并入企业所得税征税按会计年度申报,年度申报表于财年结束后150日内提交;预缴税款每半年一次BOI促进企业可享8–13年企业所得税免税期(视行业而定)
🇲🇾 马来西亚24%首60万马币应税收入:2024年起,符合条件中小企业适用15%税率(首60万马币)—%
—%15%10%资本利得一般不征税(除房地产盈利及特定资产外)按财政年度申报,年度申报表(Form C)于财年结束后7个月提交;预缴税款每月缴纳投资先驱地位(Pioneer Status)企业可享5–10年部分或全部所得税减免
🇻🇳 越南20%年应税收入≤200亿越南盾且员工≤200人的中小企业:无统一优惠税率,但可享加速折旧、研发加计扣除等优惠10%
VAT
5%5%10%并入企业所得税征税按月/季度预缴,年度汇算清缴于次年3月31日前完成高科技企业、经济特区企业可享10%优惠税率及最长15年免税期
🇮🇩 印度尼西亚22%年营收≤500亿印尼盾的中小企业:适用19%税率(2024年)11%
PPn
20%20%20%并入企业所得税征税按月预缴,年度申报于次年4月30日前提交税收假期(Tax Holiday)适用于合格制造业企业,可享5–20年企业所得税全免
🇵🇭 菲律宾25%年总收入≤500万比索且资产(不含土地)≤1000万比索的企业:适用20%优惠税率12%
VAT
15%15%15%并入企业所得税征税(不动产资本利得另征6%最终税)按季度预缴,年度申报于次年4月15日前提交PEZA注册企业可享5年所得税免税期及后续5年50%减免

预扣税率为支付给外国企业的标准税率,协定税率可能更低。数据以各国官方公告为准。

📋 各国企业税务要点
🇨🇳

中国大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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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实行以流转税(增值税为主)和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为主体,财产税、行为税等为辅的复合税制。税收征管全面推行‘以数治税’,依托金税四期系统实现跨部门数据共享与风险精准监管。

📊 企业所得税

法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适用5%或10%优惠税率(2024—2027年延续),高新技术企业为15%,西部鼓励类产业为15%。居民企业就全球所得纳税,非居民企业仅就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纳税。关联方指存在股权、控制、资金、人员或业务依赖等实质关联关系的主体,须履行关联申报与同期资料准备义务。

🔄 预扣税制度

向境外支付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适用10%预提所得税率(税收协定可减免);支付劳务费、咨询费等服务费原则上按6%增值税+10%预提所得税(若构成常设机构则适用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依受益所有人身份、协定待遇及是否构成常设机构综合判定,需履行代扣代缴及备案义务。

🧾 增值税/消费税

增值税标准税率为13%(货物、加工修理修配)、9%(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不动产租赁等)和6%(现代服务、金融服务、生活服务、无形资产等);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2027年底前阶段性减按1%执行)。消费税针对烟、酒、成品油、贵重首饰等15类特定消费品。增值税按月/季申报,全电发票全面覆盖,要求‘开具—接收—抵扣—归档’全流程数字化管理。

⚖️ 转让定价

遵循独立交易原则,要求关联交易符合功能风险匹配与利润归属一致;需准备本地文档、主体文档与国别报告(跨国集团合并收入≥7.5亿欧元);税务机关可开展转让定价调查与调整,并适用5年追溯期;2025年起强化跨境关联交易数据穿透监管,纳入‘一户式’动态监控体系。

🎁 税收优惠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最高达120%(制造业、科技型中小企业);2024年度全国享受户数61.5万户,金额3.32万亿元
  • 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亏损结转年限延长至10年
  • 购置节能节水、环保、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按投资额的10%抵免当年应纳税额(预缴环节即可享受)
  •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海南自贸港等特定区域实施15%企业所得税优惠(鼓励类产业)
  • 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部分,实际税负不高于5%(2027年底前延续)
⚠️ 主要风险
  • 利用离岸架构或信托隐匿收益被穿透征税(2026年起多地按20%统一税率追缴分红、股权转让等收益)
  • 关联交易定价不合理、同期资料缺失或不实,引发转让定价调整与反避税调查
  • 私户收款、两套账、虚开发票等行为被‘以数治税’系统自动识别,面临补税+罚款+信用惩戒
📅 近期变化

2025年1月20日起施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修订,明确‘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双口径支持高新技术认定;2025年8月起实施社保基金国有股权运作税收政策;2026年1月起延续创新企业CDR试点税收优惠;2026年3月起华东六省一市执行统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6年4月起多地对离岸信托投资收益启动穿透式核查并按20%征税。

📋 合规要点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截止日为次年5月31日;增值税/消费税按月(或季)15日前申报;关联申报与同期资料于每年5月31日前提交;未按规定申报、缴税或报送资料,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偷逃税处0.5–5倍罚款;全电发票归档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

中国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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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实行以直接税为主体、地域来源原则为基础的简单低税制,不征收增值税、消费税、资本利得税及股息税;税制核心为利得税(企业所得税)和薪俸税,强调属地征税与税务中性。

📊 企业所得税

利得税实行两级累进税率:首200万港元应评税利润税率为8.25%,超出部分为16.5%;适用于所有在香港经营并产生/来源于香港的利润之实体(含法团、合伙、信托等),无论是否为香港居民;关联方交易须符合独立交易原则,受转让定价规则约束。

🔄 预扣税制度

香港不征收针对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或服务费的预扣税(WHT);向非居民支付上述款项通常无需代扣代缴税款(除非构成香港应税利润)。

🧾 增值税/消费税

香港不征收增值税(VAT)、消费税或销售税;无任何一般性流转税制度。

⚖️ 转让定价

须遵循独立交易原则(Arm’s Length Principle);关联交易需准备同期资料(主文件、本地文档);2025年起全球最低税(BEPS 2.0)涵盖的跨国集团须按iXBRL格式提交转让定价文档,并满足经济实质要求以维持离岸豁免资格。

🎁 税收优惠
  • ‘专利盒’(IP Box)优惠:符合条件的知识产权(专利、版权软件、新植物品种权)相关利润适用5%优惠利得税率(原16.5%),自2023–24课税年度起适用
  • 研发开支加计扣除:合资格研发支出可额外扣除200%,大幅降低应税利润
  • 2024–25课税年度利得税100%一次性宽减,上限1500港元(2025年5月9日生效)
  • 海外来源收入豁免征税:符合经济实质及持股要求的离岸股权转让、投资收益等可申请豁免利得税
  • 无增值税与资本利得税,利润汇出及股东分红均不征税
⚠️ 主要风险
  • 误将离岸收入视为在港经营而未申请离岸豁免,或未能满足经济实质要求导致补税及处罚
  • 关联交易缺乏同期资料或定价不合理,引发转让定价调整及双重征税风险
  • 未按时申报或提交虚假‘无业务’声明,触发预估评税、账户冻结及连带法律责任
📅 近期变化

2025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BEPS 2.0全球最低税及香港最低补足税(QDMTT),适用于年综合收入≥7.5亿欧元的跨国集团;2025年5月9日生效《2025年税收(修订)(税收优惠)条例》,落实2024–25课税年度利得税100%宽减(上限1500港元);2026年起利得税强制电子申报并采用iXBRL格式,监管处罚力度显著升级。

📋 合规要点

利得税报税表自收到日起1个月内必须提交(2026年起强制电子申报+ iXBRL格式);所有公司须完成审计并提交审计报告(含零运营公司);逾期首次即按应纳税额10%罚款(最高达常规罚款20倍),且可能丧失两级税率优惠资格。

🇸🇬

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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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实行属地税制,仅对来源于新加坡的收入及在新加坡收到的境外收入征税;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为17%,但通过叠加减免与优惠,实际税负可显著降低。

📊 企业所得税

居民与非居民企业适用相同17%法定税率;居民企业指在新加坡境内由董事会实际控制并作出战略决策的企业;关联方交易须符合独立交易原则,受转让定价规则约束。

🔄 预扣税制度

向非居民支付股息不征预扣税;利息、特许权使用费、技术服务费等按15%标准预扣(税收协定可减免);若收款方为常设机构或符合特定条件(如合格债务工具),可豁免或降低预扣。

🧾 增值税/消费税

消费税(GST)税率为9%(2024年1月1日起实施),适用于本地供应的商品与服务、进口货物及跨境数字服务(B2C);年应税营业额≥100万新元须强制注册GST,按季度申报;出口、国际运输、金融服务、住宅租赁等免税。

⚖️ 转让定价

须遵循OECD转让定价指南及IRAS《转让定价指南》,要求准备主文档、本地文档及国别报告(CBCR);关联交易需签署书面协议、采用可比分析并每年更新;2025年起对未合规企业强化文档抽查与处罚。

🎁 税收优惠
  • 企业所得税50%自动减免(上限4万新元),叠加雇佣本地员工补贴(2000–4000新元)
  • 全球贸易商计划(GTP)提供5%/10%/15%三档优惠税率(2025纳税年度起适用)
  • 知识产权发展优惠计划(IDAS)对符合条件的IP收入适用5%/10%/15%优惠税率
  • 可退还投资税收抵免(RITC):高价值实质性投资支出最高按50%抵税,余额四年内现金返还
  • 首次上市企业享20%应纳税额减免(至2027年底),符合条件的基金管理人上市后适用5%优惠税率
⚠️ 主要风险
  • 跨国企业全球营收≥7.5亿欧元且新加坡实际税率<15%:须补缴差额+滞纳金,可能触发多边反避税审查
  • 向新加坡用户提供数字服务年收入>10万新元却未注册GST:面临两年追溯征税+最高50%罚款
  • 虚构研发费用或挂名雇佣本地员工骗取税收优惠:追缴税款+罚款+董事/负责人列入IRAS税务黑名单
📅 近期变化

自2025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全球最低税(GloBE)规则,受影响跨国企业适用DEI新增15%优惠税率档;2025年2月起合作研发费用依批准成本分摊协议可100%税前扣除;2026年1月起GTP、IDAS等激励计划授权EDB/ESG联合核定税率;碳税自2026年1月1日起升至45新元/tCO2e。

📋 合规要点

企业所得税须于财年结束后11个月内完成电子申报(通常为次年11月30日前);GST按季度申报,须在季度结束后1个月内提交;逾期申报GST罚款可达未缴税款50%,企业所得税迟报每日罚金30新元(上限1000新元);未按时缴税加收5%滞纳金,6个月后追加额外2%。

🇹🇭

泰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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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实行属人兼属地原则的复合税制,企业所得税、增值税、预扣税和特别营业税构成主体税种。2025年税收总收入预计达3.2万亿泰铢,电子化征管(e-Filing、e-Tax Invoice)已全面强制推行。

📊 企业所得税

标准企业所得税率20%;中小企业(实缴资本≤500万泰铢且年应税收入≤3000万泰铢)适用分级优惠:净利润≤30万泰铢免税,30–300万泰铢部分减按15%,超300万泰铢部分按20%;居民企业就全球所得征税,非居民企业仅就泰国来源所得征税;关联交易须符合独立交易原则并准备同期资料。

🔄 预扣税制度

向非居民支付股息:10%(税收协定可减免);利息:15%(银行/债券等特定情形可低至10%);特许权使用费:15%;技术服务费:15%;向居民支付工资、工程款等按1–5%预扣;2025年起,重点产业企业向符合条件返泰高技术人才支付薪资,预提税降至17%,且企业可抵扣50%该部分薪资对应的企业所得税额。

🧾 增值税/消费税

增值税标准税率7%(临时下调政策延续至2025年底),适用于在泰销售货物、提供服务及进口环节;年应税营业额超180万泰铢必须登记;月度申报(次月15日前),须使用RD认证电子发票系统;特定金融服务、不动产转让等适用特别营业税(SBT)替代增值税。

⚖️ 转让定价

强制要求关联方交易遵循独立交易原则;年度关联交易总额超3000万泰铢或单笔超1000万泰铢须准备本地文档;跨国集团需按GloBE规则准备主文档与国别报告;未准备同期资料可能导致税务调整+30%加计罚款。

🎁 税收优惠
  • BOI企业:最高8年企业所得税免征,进口机械/原材料免关税,部分行业享50%投资抵扣
  • 经济特区(10府)企业:在区内从事新一代汽车、数字经济等目标行业,连续10年适用10%优惠企业所得税率
  • 区域总部(RHQ):跨境服务费适用10%优惠预提税率,高管薪酬可全额税前扣除
  • 节能与太阳能投资:企业购置五星级能效设备可抵扣投资成本50%;个人住宅太阳能系统安装费最高抵扣20万泰铢
  • 高技术人才专项优惠:2025.3.25–2029.12.31期间,符合条件返泰人才薪资支出可抵减50%应纳税所得额
⚠️ 主要风险
  • 电子发票不合规(如缺RD标准二维码、未通过认证系统开具)触发高额罚款
  • 关联交易未准备同期资料或定价不合理,导致应税所得被调增30%以上
  • 连续零申报或长期无实质经营却未申请‘非活跃公司’状态,引发实地稽查
📅 近期变化

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15%全球最低有效税率(GloBE补足税),覆盖合并营收≥7.5亿欧元的跨国企业;2026年1月1日起取消低价值进口商品(≤1500泰铢)免税政策,全面征收关税(起征10%)+增值税(7%);2025年7月1日起施行预扣税代理申报制度(PND.53统一由指定代理人代扣代缴);电子发票系统于2025年全面强制,无豁免;经济特区10%优惠税率法令(第797号皇家法令)已于2025年6月2日正式生效。

📋 合规要点

税务登记须在公司注册后60日内完成;增值税及预扣税月度申报截止次月15日;企业所得税半年预缴截止财年第6个月末;年报须在财年结束后150日内提交;电子发票缺失二维码等格式错误将被处以最高50万泰铢罚款;逾期申报每月加收1.5%滞纳金(上限为本金)。

🇲🇾

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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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实行属人兼属地原则的税收制度,居民企业就全球所得纳税,非居民企业仅就马来西亚境内来源所得纳税。税制以直接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间接税(服务税、销售税)为主,无增值税(VAT),现行间接税体系为服务税(SST中的Service Tax)与销售税(SST中的Sales Tax)双轨制。

📊 企业所得税

2024–2025纳税年度,马来西亚企业所得税标准税率为24%(适用于年应税收入超60万林吉特的公司);年应税收入≤60万林吉特的符合条件中小企业适用15%优惠税率(须满足股本≤250万林吉特且100%由马来西亚籍股东持有,或股本≤50万林吉特且土著持股≥60%)。居民企业指在马来西亚注册成立或实际管理与控制地在马的企业;非居民企业仅就马境内常设机构所得或特定马源收入(如服务费、特许权使用费)按24%或协定优惠税率征税。关联方交易须符合独立交易原则,并受转让定价规则约束。

🔄 预扣税制度

向非居民支付股息:一般不征预扣税(因股息已含税),但若属‘回流股息’(即非居民将马企分红再投资于马企)且符合条件,可申请退税;利息:15%(税收协定可减免,如中马协定为7%或10%);特许权使用费:10%(协定下通常为7%);技术服务费(含咨询、管理、营销等):10%(协定下可能降至7%);支付方须于付款当月15日前完成预扣及申报(Form CP204)。

🧾 增值税/消费税

马来西亚不征收增值税(VAT),现行间接税为服务税(Service Tax)与销售税(Sales Tax),统称SST。服务税自2025年7月1日起普遍适用8%税率(部分豁免情形除外,如年营业额≤100万林吉特的中小企业承租租赁服务、集团内租赁、住宅建筑B2B服务等);销售税适用于特定商品(如重型机械、进口奢侈品),税率为5%或10%,由制造商/进口商缴纳,不向终端消费者单独列示。服务税纳税人须按月或季度通过MySST系统申报,销售税按月申报。

⚖️ 转让定价

须遵循独立交易原则,采用OECD认可的五种转让定价方法(可比非受控价格法、再销售价格法、成本加成法、交易净利润法、利润分割法);关联交易金额超2500万林吉特/年或涉及无形资产/高风险行业(如大宗商品、金融服务)须准备本地文档;集团合并营收≥30亿林吉特须提交国别报告(CbCR);IRBM有权进行转让定价调整并加收利息(5% p.a.)及罚款(最高100%调整税额)。

🎁 税收优惠
  • 柔佛-新加坡经济特区(JS-SEZ)制造业企业:新设且资本投资>10亿林吉特,享5%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15年);投资5–10亿林吉特,享5%税率(10年)
  • 纳闽国际商业金融中心(Labuan IBFC):合格纳闽公司从事伊斯兰金融、回教商业活动等,适用3%企业所得税(2025–2028年有效)
  • 人工智能驱动反向自动售货机捐赠/赞助支出:税收减免政策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
  • ESG相关支出:2024–2027年纳税年度,每年最高5万林吉特可税前扣除(限合规验证、TCGF报告、电子发票定制开发等)
  • 信息化改造优惠:2024年起,ICT设备购置及定制软件开发成本可享40%初始免税额+20%年度免税额
⚠️ 主要风险
  • 误判常设机构(PE)存在:通过固定场所、代理人或项目型工程(超183天)构成PE,触发全面所得税义务
  • 服务费与特许权使用费混淆:将技术许可包装为服务合同以规避10%预扣税,易被IRBM重新定性并追缴+罚款
  • 转让定价文档缺失或不充分:尤其对关联交易占比高、利润率异常或跨境无形资产安排的企业,面临高频稽查与调整风险
📅 近期变化

2026年起正式开征碳税(钢铁及能源行业,35–45林吉特/吨CO₂e);服务税税率自2025年7月1日起统一提高至8%(租赁、物流、经纪及专业服务新增纳入);2026纳税年度起,合伙企业向个人合伙人分配利润超10万林吉特部分加征2%所得税;2025年10月起,境外股息及资本利得免税政策延长至2030年12月31日;2026年1月起,中小微企业租赁服务税免税门槛从100万林吉特提升至150万林吉特(须MyPMK注册)

📋 合规要点

企业所得税申报截止日为会计年度结束后7个月(如财年结束于12月31日,则申报截止为次年7月31日);须同步提交电子版财务报表及税务计算表(Form C);服务税按月/季申报(每月15日前);未按时申报或缴税,处以10%滞纳金(首月)+额外5%(第二月起),最高达总欠税额45%;故意逃税可处3–7年监禁及罚款。

🇻🇳

越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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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实行属地与属人相结合的企业所得税制,对居民企业就其全球所得征税,对非居民企业仅就来源于越南境内的所得征税。税制以企业所得税(CIT)、增值税(VAT)和预扣税(WHT)为核心,并持续强化数字经济、关联交易及电子发票监管。

📊 企业所得税

标准税率为20%;小微企业(年收入≤30亿越盾)适用15%,小型企业(30–500亿越盾)适用17%;高新技术/IFC优先行业等经认定项目可享10%优惠税率。居民企业就全球所得纳税;非居民企业通过常设机构(含数字平台)在越经营或取得境内所得即构成纳税人。关联方认定扩展至独立分支机构及信贷机构持股≥11%的非子公司等情形。

🔄 预扣税制度

向非居民支付股息:按20%预扣(税收协定可减免);利息:20%,但向非信贷机构支付超20%年利率部分不得税前扣除;特许权使用费:10%;技术服务费:10%(若构成常设机构则并入CIT征管);所有对外支付须在付款当月20日前完成申报与缴库。

🧾 增值税/消费税

标准增值税税率为10%,部分基本商品和服务适用5%或0%税率;征收范围覆盖在越销售货物、提供服务及进口环节;一般纳税人按月申报(次月20日前),小规模纳税人可按季申报;电子发票强制适用于年营业额超10亿越盾的经营者(2025年6月1日起施行)。

⚖️ 转让定价

自2025年3月27日起实施修订版关联交易规则;要求企业提供主文档、本地文档及国别报告(符合门槛者);关联借贷利息扣除上限为EBITDA的30%,超额部分可结转5年;资金融通关联方认定门槛提高(未偿还余额≥所有者权益25%且>中长期债务50%),并新增信贷机构豁免情形。

🎁 税收优惠
  • 创新型初创企业:前2年免征CIT,后4年减半;转让其股权所得免税
  • IFC(国际金融中心)新增投资项目:优先行业所得适用10%税率+‘4免9减半’,非优先行业适用15%+‘2免4减半’
  • 大型高新制造业项目(投资≥2.3亿美元):投产起前6年免征CIT,第7–19年按10%减半征收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200%;企业可按应纳税所得额20%计提科技发展基金并税前扣除
  • 困难地区、高科技园区、集中式数字技术园区等享受地域性CIT优惠(如‘两免四减半’),取消工业园区统一优惠
⚠️ 主要风险
  • 通过数字平台开展业务但未识别构成常设机构(PE),导致CIT/WHT漏报风险
  • 关联交易定价缺乏同期资料支持或利息扣除超标,引发转让定价调整与补税
  • 单笔≥500万越盾费用未使用非现金支付凭证,导致成本不得税前扣除
📅 近期变化

《2025年企业所得税法》及配套指南(ND-CP 320/2025)于2025年12月15日生效,明确数字平台PE认定、股权转让按总价款2%征税等新规;新《税收管理法》主要条款于2026年7月1日施行,已提前实施电子发票与个体户申报要求(2026年1月1日);《数字技术产业法》(2026年1月1日生效)创设全球首个数字产业单行税法框架。

📋 合规要点

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截止日为次年3月31日;月度/季度预缴截止日为当期结束后20日内;电子发票数据须实时传输至税务机关;申报错误更正期限由10年缩短至5年(2026年7月1日起生效);逾期缴税按日加收0.03%滞纳金,严重违规可能面临罚款达欠税额1–3倍。

🇮🇩

印度尼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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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尼西亚实行属人与属地相结合的税制,居民企业就全球所得纳税,非居民企业仅就印尼境内来源所得纳税。税收征管以自我评估制为基础,由印尼税务总局(DJP)统一负责。

📊 企业所得税

标准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2%(2025年适用);年应税收入≤500亿印尼盾且资产≤2.5万亿印尼盾的中小型企业适用15%优惠税率;居民企业境外股息在满足持股≥25%且持有期≥1年条件下可享受股息参与豁免;非居民企业无常设机构时,其印尼境内所得按20%预提税(WHT)终局征收;关联方交易须符合独立交易原则。

🔄 预扣税制度

向非居民支付股息:20%(税收协定可减免,如中-印尼协定为10%);利息:20%(协定下通常为10–15%,银行贷款利息为15%);特许权使用费:20%(协定下多为10%);技术服务费:20%(若构成常设机构则转为 CIT);所有WHT须于支付当月20日前申报缴纳。

🧾 增值税/消费税

标准增值税(PPN)税率为12%(自2025年1月1日起由11%上调),适用于大多数商品和服务的供应、进口及某些数字服务;奢侈品(如私人飞机、游艇、豪宅)适用;基本生活必需品、教育、医疗、金融服务等免税;增值税按月申报,次月20日前缴税;电子发票(e-Faktur)为法定凭证。

⚖️ 转让定价

须遵循OECD转让定价指南及印尼《所得税法》第18条;要求准备主体文档、本地文档及国别报告(CBCR);关联交易需签署书面协议并采用可比非受控价格法(CUP)、再销售价格法(RPM)或成本加成法(CPM)等主流方法;未合规准备文档者面临最低罚款2亿印尼盾,调整补税另加利息与罚款(最高40%)。

🎁 税收优惠
  • 新首都努山塔拉投资:超10亿印尼盾投资可享最高100%企业所得税减免,最长30年;总部迁入者适用‘十免十减半’(前10年全免,后10年减半)
  • BOI(投资协调委员会)批准的优先产业项目:可获5–20年企业所得税减免,叠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最高250%、人力资源培训费用加计150%
  • 新兴产业(如电动汽车、数字基础设施、绿色氢能):2025年底前新投资可享企业所得税免税期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 加密资产合规平台及矿工:2026年起挖矿收入纳入一般所得税征税,但合规交易平台可享特定监管沙盒支持
  • 电动汽车产业:2024–2025年四轮电动车进口零关税+豪华电动车免征奢侈品销售税(PPnBM)
⚠️ 主要风险
  • 电商平台代扣代缴义务误判:未达门槛但被DJP指定为PMSE扣缴义务人,或已达门槛却未履行0.5%在线卖家所得税代扣,导致连带责任
  • 加密资产交易税务定性不清:境外平台交易收入未申报,或挖矿奖励未按2026年起新规纳入综合所得,引发补税+100%罚款风险
  • 全球最低税(GloBE)合规缺位:跨国集团在印尼实体若属7.5亿欧元营业额门槛内组成实体,未按PMK-136/2024计算并缴纳国内最低补足税(DMTT),将面临补税+利息+处罚
📅 近期变化

2025年7月起,经认证电商平台(PMSE)全面执行0.5%在线卖家所得税代扣(PMK-37/2025);2025年8月起加密资产交易所得税率上调(境内出售0.21%、境外平台交易1%);2025年12月起,DJP依据PMK-371/2025对超门槛平台(如年交易额6亿盾或用户1.2万人次)正式签发扣缴委托书;2026年1月1日起,GloBE规则中低税利润规则(UTPR)在印尼正式生效。

📋 合规要点

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截止日为次年4月30日;月度增值税申报截止为次月20日;WHT按月申报缴纳(20日前);逾期申报/缴税按欠税额每月加收2%滞纳金(上限24%),严重违规可能触发稽查及刑事追责;电子申报(e-Filing/e-Billing)为强制要求。

🇵🇭

菲律宾

官网 →

菲律宾实行属人与属地相结合的税制,以直接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间接税(增值税、消费税、预扣税)为主。2025年已完成以《资本市场效率促进法案》(CMEPA)为标志的第四阶段税改,整体趋向简化、公平与数字化。

📊 企业所得税

一般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符合条件的中小微本国企业(应税所得≤500万比索且总资产≤1亿比索,不含土地)适用20%优惠税率;非居民外国公司仅就菲律宾境内来源所得按30%征税(无小型企业优惠);关联方交易须符合独立交易原则并准备同期资料。

🔄 预扣税制度

向非居民支付股息:15%(税收协定可降至10%或更低);利息:20%(银行/债券利息适用20%,协定可能减免);特许权使用费:25%(协定常为10–15%);技术服务费:12%(若构成常设机构则按企业所得税征税);所有预扣税须于付款当月20日前申报缴纳。

🧾 增值税/消费税

标准增值税税率为12%,年应税销售额超300万比索的企业必须注册为VAT纳税人;出口服务及直接用于出口生产的进口货物适用零税率或免税;VAT按月申报(次月20日前),季度汇总缴纳;小微企业可选择简易比例税(3%非VAT税)。

⚖️ 转让定价

须遵循独立交易原则;年度关联交易超3000万比索或占总收入10%以上者,须准备本地文档;集团合并收入超150亿比索需准备主体文档与国别报告;BIR有权进行转让定价调整并加收利息及罚款。

🎁 税收优惠
  • BOI/PEZA注册企业可选:4–7年所得税免税期(ITH)或强化扣除机制(EDR),之后适用5%特殊企业所得税(含替代地方税)
  • RBE(注册商业企业)进口直接用于出口项目的设备/原材料免征VAT,国内采购适用零税率
  • CREATE MORE法案将EDR下RBE企业所得税率由25%降至20%,电力费用100%可扣,NOLCO结转期延长至ITH届满后5年
  • 科技研发企业可享额外加计扣除(如研发人员薪资、设备折旧等)
  • 经济特区(如Clark、Subic)内企业享受统一5%所得税+免征关税/VAT+简化通关
⚠️ 主要风险
  • 未及时注册VAT或错误适用简易税制导致补税+滞纳金+处罚
  • 跨境支付未履行预扣义务(尤其数字服务、平台佣金、远程员工报酬)
  • 转让定价文档缺失或定价不合理引发BIR调整与双重征税风险
📅 近期变化

2025年7月起:被动收入统一按20%征税(含股权补偿、长期债务工具收益);2025年6月起:非居民数字服务提供商须就菲境内数字服务缴纳12%增值税;2025年2月起:CREATE MORE法案实施,RBE企业EDR税率降至20%,NOLCO结转更灵活;2025年11月起:现场税务审计全面暂停(暂行至2026年5月)

📋 合规要点

所得税年报截止日为每年4月15日;VAT月报截止为次月20日;逾期申报每日罚500比索,超90天暂停BIR登记;虚假申报最高罚应纳税额200%并追究刑事责任;2025年11月起税务审计全面暂停(除追诉时效临近等法定例外)。